[學士班] 114-2校內宿舍雙北短期住宿申請

各位同學大家好

114-2學期校內學士班宿舍雙北市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
  • 申請對象:
  1. 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大一學生及高年級男生。
  2. 學生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、林口等12區)未滿2年者,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。

註:本學期雙北以外高年級女生尚有近百名同學候補,故不開放高年級雙北女生申請短期住宿。

  • 申請時間:11529日(週一)上午10時起至224日(週二)中午12時止。逾時申請者請於公告結果後登記候補最後1號。
  • 申請網址: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short/index/id/1142
  • 住宿地點:校內宿舍(大一女舍、男一舍、男二舍、男三舍、男四舍、男五舍、男六舍、男七舍、男八舍)。
  • 抽籤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  1.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  2.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
  3.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可減免學期宿費7,000元(詳第八點)。
  4.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。
  5.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。
  6.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  7. 修習本校實習課程,實習時間涵蓋上午 8時前及晚上10時後者:須附修課證明或校方有關實習時間說明文件。
  • 申請結果:115225日(週三)下午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5417日止。
  •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3日內須於申請系統確認入住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5620日(週六)止。
  • 住宿費:自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俟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(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,一般生補助學期宿費5,000元,中/低收入戶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學生補助學期宿費7,000元,自通知入住當週開始計算補貼額度。)
  • 聯絡資訊:申請相關問題請洽黃小姐,聯絡電話:(02)33662264E-MAIL: giahuang@ntu.edu.tw;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,請洽馮小姐,連絡電話:(02)33662266E-MAIL: anhua@ntu.edu.tw

敬祝 學業順利
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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